徐州支付房租提取住房公积金办理材料

导语 小伙伴们租房的时候也可以提取公积金支付哦,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公积金提取指南吧。

  办理材料

  (一)租住商品住房

  1.不动产管理部门出具的申请人及其配偶的无房证明;

  2.经房屋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一年以上房屋租赁合同;

  3.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

  4.租赁年度内支付房租凭证(房管监理部门开具的收据或地税局开具的租房发票);

  5.户口簿;

  6.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业务承办银行Ⅰ类借记卡;

  7.申请人有效身份证件、关系证明。

  (二)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

  1.公共租赁住房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合同(协议)》;

  2.公共租赁住房管理部门出具的租金缴纳凭证;

  3.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业务承办银行Ⅰ类借记卡;

  4.申请人有效身份证件、关系证明。

  注: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的,每年可申请一次,夫妻双方提取金额合计不得超过一年的房屋租金,每月提取金额按最高800元计算,月租金额未超过800元的按实际月租金额提取。已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在贷款本息尚未还清前,除用于归还住房公积金贷款外,其他原因不得提取住房公积金。职工为他人提供住房公积金贷款保证担保的,在保证合同撤销前,不得提取住房公积金。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徐州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公积金】可获徐州公积金业务网上办理入口以及查看缴费基数及比例最新消息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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