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徐州领取失业保险金养老保险需要转移吗?
导语 回户籍地领失业保险金养老保险不需要一起转回户籍地只需办理失业保险关系转移即可,详见正文。
回户籍地领失业保险金养老保险也要一起转回户籍地吗?
答:不需要
选择回户籍地领取失业保险金时只需办理失业保险关系转移
参保失业人员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在最后参保地申请失业保险金及其他相关待遇,也可以选择回户籍地申领,待遇发放期间不得中途变更发放地、
失业保险金的申请审核通过后,由经办机构直接发放至失业人员社保卡或银行账户,无需本人到现场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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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保险办理
申领条件:
参保缴费1年以上、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失业人员,可向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失业保险金
领取期限:
①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
②累计缴费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
③累计缴费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徐州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社保】可获取徐州社保缴费/余额/记录查询入口、社保缴费基数及办事网点信息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