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县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

导语 小编汇总了徐州各市区县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以及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要求,具体内容详见正文。

丰县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

  为了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消除各类安全隐患,保障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根据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放区域

  1.本县主城区(中阳里街道、凤城街道、孙楼街道)、开发区;常店镇(电动车产业园、电动车配件园,常店镇马楼村、华祖庙村、卜老家村、侯老家村、夏庄村、大李庄村);欢口镇、顺河镇、师寨镇、首羡镇、赵庄镇、王沟镇、华山镇、宋楼镇、范楼镇工业园区为禁放区域。

  注意:禁放区域内不再设置集中燃放点

  2.依据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禁止在下列地点燃放烟花爆竹:(一)文物保护单位;(二)车站、码头、飞机场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三)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单位;(四)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五)医疗机构、幼儿园、中小学校、敬老院;(六)山林等重点防火区;(七)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其他地点。

  二、禁放要求

  1.在禁放区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操办庆典、婚礼等各类活动时,不得燃放烟花爆竹。

  2.在禁放区域内,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举办各类焰火燃放活动。

  三、处罚规定

  在禁放区域内违法违规生产、运输、储存、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由政府相关职能部门依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罚;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举报电话

  请广大市民自觉遵守《关于修改<徐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在限制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的决定》(徐政规〔2024〕3号)和本通告有关要求,不在禁放区域燃放烟花爆竹。

  欢迎广大市民积极举报非法生产、运输储存、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对举报查实的予以奖励

  丰县公安局 0516-89231693

  丰县应急管理局 0516-89209199

  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HaWVeShzyWZWwuEaJ2vHD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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