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离婚证颁发流程

导语 徐州本地宝为大家整理了徐州市离婚证办法流程,具体颁发步骤快来和小编一起看看吧,详见正文。

  颁发离婚证,应当在当事人双方均在场时按照下列步骤进行:

  (一)向当事人双方询问核对姓名、出生日期、离婚意愿;

  (二)见证当事人本人亲自在《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当事人领证签名并按指纹”一栏中签名并按指纹、书写日期;“当事人领证签名并按指纹”一栏不得空白,不得由他人代为填写、代按指纹;

  (三)在当事人的结婚证上加盖条型印章,其中注明“双方离婚,证件失效。××××婚姻登记机关”。注销后的结婚证复印存档,原件退还当事人;

  (四)将离婚证分别颁发给当事人双方,向双方宣布:取得离婚证,解除夫妻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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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婚姻登记员每办完一对离婚登记,应当依照《婚姻登记档案管理办法》,对应当存档的材料进行整理、保存,不得出现原始材料丢失、损毁情况。

  婚姻登记机关对不符合离婚登记条件的,不予办理。当事人要求出具《不予办理离婚登记告知书》的,应当出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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