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公积金贷款
导语 公积金在我们身边越来越多的人都会用到,当公积金金额到达一定程度,我们需要用它去贷款买房的时候,我们就面临了徐州公积金贷款的相关问题,接下来,我们一起来看下怎么进行贷款吧。
贷款条件
徐州公积金贷款条件
1、本市城镇常住户口或其他合法有效居留身份;
2、有稳定的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有合法有效的购建住房证明材料;
4、有公积金中心认可的资产作为抵押或质押,或有足够代偿能力的保证人;
5、符合市公积金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贷款流程
贷款表格领取
借款人持商品房买卖合同及首付款收据到公积金中心服务大厅贷款业务受理窗口领取《徐州市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审批表》
签订借款合同
(贷款承办银行)借款人持公积金中心审批后的《贷款审批表》及相关资料到自选贷款承办银行办理借款手续。
签订担保合同
(房管局担保公司)借款人持《贷款审批表》、《借款合同》及个人相关资料到公积金中心服务大厅担保公司窗口办理担保手续。
贷款材料
商品房、经适房
1.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
2.30%以上的首付款发票(原件);
3.借款人、共同借款人及产权共有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4.借款人、共同借款人、产权共有人常住户口或合法有效居留证件(原件);
5.婚姻状况证明(结婚证、离婚证或离婚判决书),单身职工,须由其本人在柜面签署单身具结声明书;
6.个人收入证明(本中心正常缴存公积金的职工除外)(原件3份);
7.个人信用报告(原件1份);
8.银行卡(Ⅰ类)。
注:表格获取渠道请登录gjj.xz.gov.cn“在线下载”栏目下载
二手房
1.存量房买卖合同(原件);
2.预付款的,提供存量房交易资金首付款监管存款凭证(原件)或资金监管协议、银行收款凭证及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付清全款的,提供交易后的《不动产权证书》(原件);
注:未实行资金监管的提供房地产买卖契约(原件)及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
3.契税发票(原件);
4.借款人、共同借款人及其他产权共有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5.借款人、共同借款人等其他产权共有人常住户口或合法有效居留证件(原件);
6.婚姻状况证明(结婚证、离婚证或离婚判决书),单身职工,须由其本人在柜面签署单身具结声明书;
7.个人收入证明(本中心正常缴存公积金的职工除外)(原件3份);
8.个人信用报告(原件);
9.银行卡(Ⅰ类)。
注:表格获取渠道请登录gjj.xz.gov.cn“在线下载”栏目下载
其它贷材料
贷款额度与利率
徐州市区(含铜山区)个人贷款最高额度为60万元,夫妻双方贷款最高额度为100万元;各市、县(含贾汪区)个人贷款最高额度为50万元,夫妻双方贷款最高额度为70万元。(实施至2024年12月31日)
徐州公积金贷款利率
注:公积金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执行。贷款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如遇利率调整,于次年1月1日起,按相应档次执行新利率标准。
贷款还款
还款方式主要有等额本息还款法和等额本金还款法,由借款人自由选择。借款人应当按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期限,提前将应还贷款本息存入“还款账户”,受委托银行每月按时从借款人“还款账户”中扣收,并于当日将扣收的贷款本息分别转入公积金中心设立的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户和结算户。借款人可直接以现金、支票、储蓄卡等方式到受委托银行还款。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徐州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公积金】可获徐州公积金业务网上办理入口以及查看缴费基数及比例最新消息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