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医疗救助人员范围

导语 徐州医疗救助人员范围有:特困人员、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困境儿童、市、县(市、区)总工会核定的特困职工等,详见正文。

  哪些人员可以享受医疗救助?

  具有当地户籍,经相关部门认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纳入医疗救助范围:

  1.特困人员;

  2.最低生活保障对象;

  3.困境儿童;

  4.符合条件的享受国家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不含1-6级残疾退役军人);

  5.享受民政部门定期定量生活补助费的20世纪60年代精减退职职工;

  6.市、县(市、区)总工会核定的特困职工;

  7.低保边缘家庭成员

  8.支出型困难家庭中的大重病患者

  9.具有当地户籍的临时救助对象中的大重病患者;

  10.县(市、区)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特殊困难人员。

  原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口过渡期内继续纳入医疗救助范围,国家和省有新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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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参保信息变更,需前往办理参保的社区居委会进行更改

  姓名、性别、民族可凭户口本或身份证更改;因其他原因身份证号码变更的,需提供户口本及派出所出具相应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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