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女职工产假的天数是如何规定的

导语 江苏女职工符合《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生育,可以享受128天产假,流产、难产、生育多胞胎增加不同天数产假。

  江苏女职工产假天数有明确规定:

  1.生育

  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符合《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生育的,延长产假30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2.流产

  怀孕不满2个月流产的,享受不少于20天的产假;

  怀孕满2个月不满3个月流产的,享受不少于30天的产假;

  怀孕满3个月不满7个月流产、引产的,享受不少于42天的产假;

  3.引产

  怀孕满7个月引产的,享受不少于98天的产假。

  计划生育手术假期天数:

  (一)实行输卵管结扎或者复通手术的,享受21天的假期;

  (二)放置或者取出宫内节育器的,享受2天的假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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