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居民医保报销标准一览表
导语 三级医疗机构1500元,二级医疗机构700元,一级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300元。同一个统筹年度内多次在一、二、三级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起付标准依次递减100元。
2025年度徐州城乡居民医保住院待遇
起付标准以上、政策范围内费用按以下比例报销:
首次起付标准:三级医疗机构1500元,二级医疗机构700元,一级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300元。同一个统筹年度内多次在一、二、三级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起付标准依次递减100元。
最低支付标准:三级医疗机构1100元,二级医疗机构300元,一级医疗机构100元。同一统筹年度内,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含门诊医疗待遇)的最高支付限额为25万元。
2025年度徐州城乡居民医保门诊待遇
1、普通居民门诊待遇
一个统筹年度门诊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最高支付限额为1200元。纳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管理的参保人员,一个统筹年度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最高支付限额为1800元。
2、居民“两病待遇”
一个统筹年度内,对高血压糖尿病“两病”患者在基层医疗机构门诊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最高支付限额为2000元,同时患有“两病”的参保患者门诊最高支付限额为2400元,不设起付标准,基金支付比例为50%。
3、大学生门诊待遇
按照就读学校自行制订的门诊报销制度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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