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供暖热门问答
导语 11月15日,徐州市发展改革委受权发布《关于明确徐州市区2024年—2025年供热期居民小区供热到户价格的通知》(徐发改价格〔2024〕300号),通知全文可在徐州发展改革委网站(https://dpc.xz.gov.cn)查询。
徐州供暖热门问答
为什么我市居民小区供热价格比山东等周边地区城市高?
答:按照国家颁布的北方地区取暖规划,划定了京、津、冀、黑、吉、辽、青、藏、鲁等14个省(区、市)以及河南省部分地区为强制供暖地区,我市周边的济宁、菏泽等山东省城市也包括在内。强制供暖地区城市的供热企业向居民小区供热享受采暖费收入免征9%增值税的优惠政策,供热企业为居民供热使用的厂房、土地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以上优惠降低了供热企业的综合成本。我市不属于强制供暖地区,供热企业不享受上述优惠政策,加之我市目前居民小区采暖率偏低,实际供热面积只占具备采暖条件小区面积的不到50%,客观上增加了供热企业的成本。综上,我市供热价格较山东等周边地区城市略高,下一步我市将通过政府引导,提高供热质量,增强居民采暖意愿,争取供热价格稳中有降。
今年冬季供热期居民小区到户价格26.8元/平米,是怎么计算出来的?
答:按照我市制定的《徐州市市区煤热价格联动办法》(简称《联动办法》),居民小区供热价格主要参考当季与《联动办法》制定时的环渤海动力煤指数的对比,进行测算。今年,为进一步摸清供热企业运营成本,市发展改革委对市区供热企业开展成本监审,综合确定今年供热价格为26.8元/平米,较去年价格下降0.2元/平米。
住宅的走廊、电梯间等并未安装暖气片,为什么供热收费按照建筑面积而不是套内面积计算?
答:《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收费 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苏政办发〔2021〕55号)明确:“共用场地、共用设施设备产生的水电气暖费用应按照实际费用和合同约定的方式由全体终端用户分摊。”实际情况中,在供热企业向某个居民小区供热气量相对固定的前提下,用更大的建筑面积作为“分母”计算,比用套内面积作为“分母”计算,对采暖居民缴费更为实惠。
市发改委的通知包含的市区没有铜山区、贾汪区,这两个区供热价格由谁制定?各县供热价格由谁制定?市和县区是否统一价格标准?
答:根据《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江苏省定价目录》的通知》(苏发改规发〔2023〕3号)规定,我市发展改革部门制定市区供热价格,包括鼓楼区、云龙区、泉山区、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港务区。其他市辖县(市)、区自主定价。据了解,今冬供暖价格,铜山区和贾汪区供热价格参照市区执行,具体可咨询上述两区经发局。
今年供热定价的通知全文在哪里可以查询?
答:11月15日,徐州市发展改革委受权发布《关于明确徐州市区2024年—2025年供热期居民小区供热到户价格的通知》(徐发改价格〔2024〕300号),通知全文可在徐州发展改革委网站(https://dpc.xz.gov.cn)查询。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徐州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供暖】获徐州供暖费缴纳入口(微信+支付宝+网点)、供暖停暖时间/电话、供暖价格、各区缴费指南、直供小区名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