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大学生医保待遇

导语 徐州大学生参保缴费后,自下一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徐州大学生医保待遇

  大学生参保缴费后,自下一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为了做好入学新生的医疗保障衔接,在我省入学并参保缴纳次年保费的,入学当年的9月1日起即可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除已在异地享受过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

  在待遇享受期内发生的符合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起付标准以上部分,基金按规定支付(有自付比例的药品和项目需个人先按比例支付),包括门诊统筹待遇、门诊慢特病待遇、住院待遇、生育医疗费用待遇和大病保险待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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