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丧失劳动能力终止劳动关系提取住房公积金

导语 徐州本地宝为大家整理了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公积金申请材料,快来和小编一起看看吧。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设定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三款,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申请条件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办理材料

  1、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出具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证明;

  2、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3、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4、住房公积金业务承办银行I类借记卡。

  注:1.已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在贷款本息尚未还清前,除用于归还住房公积金贷款外,其他原因不得提取住房公积金。

  2.职工为他人提供住房公积金贷款保证担保的,在保证合同撤销前,不得提取住房公积金。

  办理地点及电话

  泉山管理部:徐州市彭城路81号   0516-85706063 

  云龙管理部:徐州市云龙区民祥园路1号   0516-83667182

  鼓楼管理部:徐州市鼓楼区夹河东街牌楼市场6号楼   0516-83570028

  丰县管理部:徐州市丰县工农南路金色家园B16-1-109号  0516-68566581

  沛县管理部:徐州市沛县汤沐中路11-1号帝都大厦1楼  0516-89648608

  铜山管理部:徐州市铜山区北京北路29号  0516-67027088

  邳州管理部:徐州市邳州市民主路112号凯旋花园6号楼   0516-80160757

  新沂管理部:徐州市新沂市钟吾南路19号辰华丽都苑28号楼  0516-88995956

  睢宁管理部:徐州市睢宁县睢河北路201号  0516-68068576

  贾汪管理部:徐州市贾汪区泓福路御龙山水综合楼1号   0516-87717642

  办理机构

  徐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收费标准

  不收费

  办理时间

  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30(夏季)14:00-17:30 周六 周日 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理流程

  到公积金缴存地管理部营业大厅柜面办理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徐州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公积金】可查看徐州公积金预约入口、公积金缴存提取贷款办事指南及最新政策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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