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公积金提取时间限制多久?

导语 徐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了2023年徐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公积金提取时限规定等详见正文。

  徐州公积金提取时限

  职工在本市范围内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应在第八条规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存量房买卖合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签订之日起一年内一次性提取,逾期不予受理;异地购房在《不动产权证书》或购房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内一次性提取。

   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应在增设电梯项目竣工验收之日起一年内办理。

  以下情形须职工在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满1年后提取,提取金额不超出购房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内的职工公积金账户余额,同时不得超出所购房屋总价。

  1.职工所购住房在申请提取之日前一年内有1次及以上交易记录的;

  2.非老旧小区、矿区、乡镇户籍所在地职工(以区、县为行政区域)购买该区域“低总价、小面积”二手房的。

  符合提取条件且手续齐全的,公积金中心在受理申请当日办结。需上报审核的,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之内做出是否准予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因向房屋管理、民政、税务等有关部门调查核实职工行为和证明材料真实性所需时间不计算在上述3个工作日之内。

  》》推荐阅读:徐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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