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事业单位如何解除养老保险指南

导语 徐州机关事业想要解除单位养老保险,那就简单了,只要准备好所需材料办照办理程序到相关部门办理,期间注意办理的时限,就可以了。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关系的解除

  (一)所需材料:1.徐州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人员花名册、增减变动及养老保险费申报表(一式二份);2.机构编制管理证;3.行政处罚决定书、刑事判决书、死亡及火化证明、自动离职、开除、出国定居等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4.职工档案;5.养老保险手册。

  (二)办理程序:

  1.单位申报;

  2.市机关事业社会保险处保险科初审,报分管处长复核

  3.中止养老保险关系的,保险科为原参保职工办理养老保险关系封存;封存期满,按规定办理恢复参保或养老保险关系转出手续

  4.终止养老保险关系退领养老保险费的,保险科出具徐州市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领取个人缴纳金支付单,分管处长审核,处长审签同意后,纳入当月结算

  5.保险科将相关信息录入计算机管理系统,进行结算。

  (三)办理时限:每月25日至次月5日为结算期,结算期内即时办结。

  (四)责任单位:市机关事业社会保险处保险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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