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公租房申请条件、流程

导语 州市公租房申请条件与程序是怎样的? 徐州市申请公租房的条件有哪些?需要哪些材料?具体内容请看本文介绍。

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承租公共租赁住房,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本市市区常住户口满5年;

 (二)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上年度本市市区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0%;

 (三)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5平方米以下。

 年满三十五周岁的单身人员可以作为独立家庭进行申请。

 申请人或配偶正在享受住房保障政策的,不得再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申请书;

 (二)申请人和共同承租家庭成员的收入证明(无工作的由户籍所在地社区居委会出具证明) 材料;

 (三)家庭住房状况的证明材料;

 (四)家庭成员身份证和户口簿;

 (五)合法有效的家庭成员之间的赡养、抚养、扶养关系及共同生活的证明材料;

 (六)反映家庭财产状况的有关证明材料;

 (七)政府规定的其他材料。

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以户为单位,除申请家庭夫妇外,下列家庭成员可以作为分摊家庭收入和住房面积的人口:

 (一)与申请家庭夫妇具有法定赡养、抚养、扶养关系并共同生活的人员;

 (二)正在服义务兵役的未婚子女;

 (三)在外地就学的未婚子女。

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住房面积的认定:

 (一)家庭成员的私有住房面积;

 (二)家庭成员承租的公有住房面积;

 (三)已转让或已领取拆迁货币补偿款(不满5年)的原住房面积;

 (四)依合同尚未交付的房屋面积。

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住房面积的计算:

 (一) 租赁公有住房的,以租约记载的使用面积乘以1.33系数;

 (二) 已领取房屋所有权证的,以记载的建筑面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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