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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养犬重点管理区禁止饲养的大型犬标准和烈性犬名录

导语 徐州市养犬重点管理区禁止饲养的大型犬标准和烈性犬名录,小编为你整理,请看。

  徐州市养犬重点管理区禁止饲养的大型犬标准和烈性犬名录

  2026年6月1日起,我市正式实施《关于公布徐州市重点管理区内禁养烈性犬品种名录和大型犬标准的公告》(徐公规〔2026〕1号),根据新修订《治安管理处罚法》和《徐州市养犬管理条例》,违规养犬最高可拘留10日或罚款5000元,犬只将被没收。请市民朋友依法依规饲养犬只。

  新规核心:

  大型犬、烈性犬认定标准明确

  1. 大型犬认定标准(满足其中一个条件即认定为大型犬)

  -体高>60厘米:站立时地面到肩部最高点距离;

  -体长>100厘米:两耳连线中点沿背线到尾根处距离。

  2. 烈性犬名录(含杂交后代)

  德国牧羊犬、杜宾犬、杜高犬等32种犬以及具有以上品种的杂交后代,详见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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