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2025年中考投档和录取办法
导语 根据招生计划、考生成绩和省市相关文件要求分别划定各批次学校最低投档控制线。在各投档控制线上,根据招生计划、考生成绩和考生志愿顺序按1∶1向招生学校投档。录取办法详见正文。
徐州2025年中考投档和录取办法
(一)划线办法。根据招生计划、考生成绩和省市相关文件要求分别划定各批次学校最低投档控制线。
(二)投档办法。在各投档控制线上,根据招生计划、考生成绩和考生志愿顺序按1∶1向招生学校投档。
(三)录取办法。
1.四星级高中等在第一批次第2小批招生学校的录取分为三个步骤:
第一步,从A志愿报考的所有考生中按照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各“有指标生计划的普通高中”统招计划数50%的统招生(简称A志愿统招生),确定“有指标生计划的普通高中”的“A志愿投档线”。
第二步,从A志愿报考且未被录取的考生中,在“A志愿投档线”下,根据各初中学校分配的指标生计划数,在该校享受指标生待遇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各校指标生加分考生名单,并对这部分考生成绩加45分,作为录取指标生志愿(A志愿)时的分数(录取B、C志愿时不加分)。
第三步,将所有填报本批次学校志愿且未被录取的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平行志愿投档原则,按招生计划的1∶1进行投档和录取,产生各校的平行志愿投档线。
美育测评成绩为C等(含)以上、理化实验考查合格、综合素质评价为B等(含)以上的考生方能被四星级高中录取。
2.其他普通高中的录取办法是在普通高中的最低录取控制线上,根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平行志愿投档原则按招生计划的1∶1进行投档和录取。理化实验考查合格的考生方可被三星级(含)以上普通高中录取。综合高中班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可申请降分录取,录取最低分不低于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线10分,降分录取后仍未完成招生计划的,由市教育局在大市范围内统筹安排招生。
3.普通高中特长生招生录取办法按照市教育局审核发布的招生简章执行。特长生录取结束后,剩余计划转为本校统招生计划使用。
4.中职-本科“3+4”分段培养专业、高职-本科“5+2”分段培养专业、高等师范院校师范类专业、中职-高职“3+3”分段培养专业、五年制高职、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的录取办法,在各批次最低投档控制线上,根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平行志愿投档原则,按招生计划1∶1向招生学校投档。中职-本科“3+4”、高职-本科“5+2”、高等师范院校师范类专业按“专业”投档,对投档分相同的考生,依次按语文数学英语(含口语听力)三科总分、语文分数、数学分数由高到低排序投档;五年制高职、技工学校技师班、中职-高职“3+3”、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高级工和中级工按“学校专业组”投档,对投档分相同的考生全部投档。
5. 凡投档后符合学校录取条件并已录取的考生均不得要求退档。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录取学校办理报到、注册等手续,因故不能如期办理报到、注册手续的,须及时向学校申请延期办理,逾期未报到的,招生学校将根据学籍管理规定取消入学资格。集中录取阶段已经完成计划的学校,不再安排补充录取。各校要开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绿色通道”,确保不让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6.普通高中的录取通知书由市教育考试院统一印制,加盖“录取专用章”,由初中学校集中领取后发放给考生。职业类学校的录取通知书,由市教育考试院统一印制,加盖“录取专用章”,由招生学校集中领取后连同有关入学报到须知、资助政策办法等相关材料直接寄送被录取考生,录取通知书的寄送工作要按照教育部、国家邮政局有关工作要求执行。考生收到录取通知书后,应及时通过市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www.jsxzeea.cn)中考录取结果查询功能进行核实,考生也可通过该网站下载电子录取通知书并使用。任何学校不得向未经市教育考试院核准录取的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否则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招生学校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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