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沂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徐州市“9.18”防空警报统一试鸣的公告

导语 为铭记历史,不忘初心,确保今年“9.18”防空警报统一试鸣有序落实,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经省政府批准,徐州市统一组织防空警报试鸣,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新沂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徐州市“9.18”防空警报统一试鸣的公告

  为铭记历史,不忘初心,确保今年“9.18”防空警报统一试鸣有序落实,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经省政府批准,徐州市统一组织防空警报试鸣,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根据省防空警报试鸣指挥中心统一下达的防空警报试鸣指令,鸣放防空警报。

  二、警报鸣放的时间与信号区分2021年9月18日上午:10时整至10时03分,鸣放预先警报(鸣36秒、停24秒、反复3遍为一个周期,持续3分钟);10时08分至10时11分,鸣放空袭警报(鸣6秒、停6秒、反复15遍为一个周期,持续3分钟);10时16分至10时19分,鸣放解除警报(长鸣3分钟)。

  三、防空警报试鸣期间,请全市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全市人民保持正常的工作和生活秩序。

  2021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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