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沂关于全市所有零售药店暂停销售治疗发烧、咳嗽药品的紧急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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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全市所有零售药店暂停销售治疗发烧、咳嗽药品的紧急通知

  市各零售药店:

  鉴于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严峻形势,为进一步加强对发热、咳嗽人群的管控,有效阻断疫情的扩散和传播,根据市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自2020年2月18日起,全市所有零售药店一律暂停销售治疗发热、咳嗽药品。

  各零售药店要严格执行上述规定,切实履行社会责任。如再有顾客到药店购买治疗发热、咳嗽类药品的,各零售药店要积极主动引导患者尽快到医院就诊,对发热患者要劝导其到指定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共同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对仍违规销售治疗发热、咳嗽类药品的药店,相关部门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严肃处理。

  本通知适用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期间。

  新沂市市场监管管理局

  新沂市医疗保障局

  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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