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标准

导语 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后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实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50%给予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延长至退休

  徐州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标准

  灵活就业社保补贴按其实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50%给予最长不超过3年的补贴,其中:

  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延长至退休(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时年龄为准,初次核定社保补贴时女性45周岁以上、男性55周岁以上的就业困难人员,最多可以享受到退休,社保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5年)。

  灵活就业人员享受社会保险补贴3年期满,仍未能实现稳定就业(被单位吸纳就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单位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视同为稳定就业)的,可将其享受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的期限一次性延长,延长期限不超过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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