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徐州社保缴费基数
导语 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全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上限按24396元执行,缴费工资基数下限按4879元执行。
2024徐州社保缴费基数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省财政厅 省医疗保障局 省税务局关于发布2024年度社会保险有关基数的通知
各设区市、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医疗保障局、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工业园区、张家港保税区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综合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9〕13号)等文件精神,现就2024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全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上限按24396元执行,缴费工资基数下限按4879元执行。
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按照上述标准执行。
三、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公布后,参保单位及其职工因调整缴费工资基数产生的补差部分,可在2024年底前分次或一次性缴纳,期间不加收滞纳金和利息。
2024徐州公积金缴存基数+缴存比例
缴存基数
1.在职职工缴存基数: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2023年度月平均工资额。2024年度缴存基数上限按30452元执行,下限参照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下限执行;如职工实际工资确实低于养老保险基数下限,经所属管理部审核同意后可据实调整,但最低不应低于本市本年度最低月工资标准。
2.灵活就业人员缴存基数:由个人按照其月平均收入计算,也可参照其社保缴费基数,同时不得低于2024市公积金中心公布的缴存基数下限、不得高于上限,月平均收入低于当年缴存基数下限的按照下限执行。
缴存比例
1.职工个人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机关事业单位各为12%,企业等其它单位各为5%-12%。
职工个人和单位缴存比例应保持一致,同一单位的全部缴存职工缴存比例应保持一致。
2.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10%-24%,由其本人自主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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