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职工医保什么时候能享受待遇?

导语 徐州职工自用人单位为其足额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到账的次日起,享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详见正文。

  职工首次参保何时能享受待遇?

  答:职工医疗保险实行预缴费制,先缴费后享受待遇。用人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规定,按月及时足额连续缴费。

  自2023年6月1日起,根据《江苏省医疗保障条例》规定:职工自用人单位为其足额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到账的次日起,享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拓展内容:

  关于职工医保个人账户有何其他注意事项?

  答:个人账户中的本金和利息仅供参保人员个人和家庭共济使用,可以结转使用和依法继承,不得挪作他用。参保人员医保关系转移时,其个人账户结余资金转移到新参保地职工医保经办机构。

  参保人员死亡、调至未建立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地区、退出职工医保1年后未再继续参加职工医保的,经参保人员或其继承人申请,可一次性现金提取个人账户结余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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