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的支付范围是什么?

导语 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徐州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的支付范围,账户使用范围相关规定定,详情请见正文。

  州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的支付范围?

  答:(1)《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实施意见》(苏政办发〔2021〕108号)等上级文件规定的支付范围。

  (2)副主任医师、主任医师(含享受政府特殊津贴待遇的临床医学专家)门诊诊察费超出普通门诊诊察费的部分,副主任医师、主任医师门诊中医辩证论治费(含享受政府特殊津贴待遇的临床医学专家)超出普通门诊中医辩证论治费的部分;本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费的个人自付部分。

  (3)个人账户可以购买符合条件的商业健康保险,可以在配偶、父母、子女间家庭共济使用。

  参保人员就医购药刷卡时,发生的个人自付和自费费用优先使用个人账户资金支付。个人账户不得用于公共卫生费用、体育健身或养生保健消费等不属于基本医疗保险保障范围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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