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住房公积金提取网上操作流程

导语 徐州住房公积金提取可以通过网上业务和临柜业务两种方式办理,办理流程等详情请见正文。

  提取方式及程序

  住房公积金提取包括网上业务和临柜业务两种方式。符合提取条件的职工,按下列程序办理:

  (一)网上业务

  提取申请人注册并登陆公积金网上业务大厅,选择需要办理的业务,按照相关说明及要求申请办理,公积金中心工作人员在后台审核审批,公积金转入职工银行卡内。

  办理入口:徐州公积金网上业务大厅

  (二)临柜业务

  申请人持相关提取资料、银行卡、身份证件到缴存地公积金业务大厅办理提取审批手续,公积金中心工作人员审核审批,公积金转入职工银行卡内。

  拓展内容:

  提取时限

v职工在本市范围内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应在第八条规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存量房买卖合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签订之日起一年内一次性提取,逾期不予受理;异地购房在《不动产权证书》或购房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内一次性提取。

  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应在增设电梯项目竣工验收之日起一年内办理。

  以下情形须职工在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满1年后提取,提取金额不超出购房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内的职工公积金账户余额,同时不得超出所购房屋总价。

  1.职工所购住房在申请提取之日前一年内有1次及以上交易记录的;

  2.非老旧小区、矿区、乡镇户籍所在地职工(以区、县为行政区域)购买该区域“低总价、小面积”二手房的。

  第二十条 符合提取条件且手续齐全的,公积金中心在受理申请当日办结。需上报审核的,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之内做出是否准予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因向房屋管理、民政、税务等有关部门调查核实职工行为和证明材料真实性所需时间不计算在上述3个工作日之内。

  》》推荐阅读:徐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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