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机动车如何变更备案?

导语 《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令第164号)、关于印发《机动车登记工作规范》的通知(公交管〔2022〕75 号)。

  一、设定依据

  《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令第164号)、关于印发《机动车登记工作规范》的通知(公交管〔2022〕75 号)。

  二、申请材料

  1、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2、机动车行驶证;3、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4、尾板加装合格证明;5、机动车标准照片(车管所提供机动车照相、打印服务);6、代理人申请机动车业务时,应当提交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和机动车所有人的委托书。

  三、办理程序

  1、拓印车辆识别代号;2、至查验场地交验机动车;3、办证大厅服务台取号排队等候办理;4、至业务受理窗口受理、缴费、交回原行驶证,领取新行驶证。

  四、相关说明

  1、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在信息或者事项变更后三十日内,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变更备案。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办理变更登记: (1)改变机动车的品牌、型号和发动机型号的,但经国务院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许可选装的发动机除外; (2)改变已登记的机动车外形和有关技术参数的,但法律、法规和国家强制性标准另有规定的除外;(3)机动车所有人提交的证明、凭证无效的;(4)机动车达到国家规定的强制报废标准的;(5)机动车被监察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查封、扣押的;(6)机动车属于被盗抢骗的。3、车辆不在登记地的,可以向车辆所在地车辆管理所提出申请。4、申请人提交的资料经审核合格后,予以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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