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区购房补贴政策延期

导语 1月9日,市住建局和市财政局发布《关于对<徐州市区购房补贴实施办法>延期的通知》,将市区购房补贴延期至2023年3月31日。

  1月9日,市住建局和市财政局发布《关于对<徐州市区购房补贴实施办法>延期的通知》,将市区购房补贴延期至2023年3月31日。

  该通知指出,为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保持政策的稳定性、连续性,充分发挥政府财政资金引导经济发展的作用,经研究,现将住房补贴发放延期时间调整如下:

  关于市区家庭购买新建普通商品住宅补贴1%政策,原实施时间为2022年7月18日至2022年12月31日,现将有效期延期至2023年3月31日,补贴资金结算时间延期至2023年5月25日。除以上时间调整外,其他政策规定继续按市住建局、市财政局《关于调整<徐州市区购房补贴实施办法>的补充通知》徐住建〔2022〕169号文件执行。

  2022年7月18日,市住建局和市财政局发布了《徐州市区购房补贴实施办法(暂行)》,对购买徐州市区商品住宅实行补贴。根据该通知内容,自发文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家庭购买徐州市区(含铜山区、高新区、贾汪区、徐州经开区、港务区)单套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下,不含定销商品房的新建普通商品住宅,按商品住房合同价款的1%补贴。2022年10月17日,市住建局对这一项政策做了调整:在鼓楼区、云龙区、泉山区范围内,由原开发企业将补贴款直接返还购房人的方式,调整为属地区住建局具体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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