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徐州铜山区实行新一轮购房补贴活动
导语 为拉动社会消费持续增长,更好地满足群众的合理住房需求,促进铜山区、高新区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和良性循环,决定于2023年1月—2月,在安徽省宿州市、安徽省萧县、彭城苏宁广场下沉式广场举办2023铜山新春商品房展销会,并对购买铜山区、高新区新建商品房实行购房补贴活动。
为拉动社会消费持续增长,更好地满足群众的合理住房需求,促进铜山区、高新区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和良性循环,决定于2023年1月—2月,在安徽省宿州市、安徽省萧县、彭城苏宁广场下沉式广场举办2023铜山新春商品房展销会,并对购买铜山区、高新区新建商品房实行购房补贴活动。
实施范围:铜山区、高新区范围内的开发楼盘。
补贴对象:家庭购买新建商品房(不含定销商品房,下同)。
补贴比例:购买新建商品房的,按商品房合同价款(不含车库、车位、储藏室、阁楼等附属设施)的1%补贴。
补贴范围:2023年1月7日—2月14日期间购买,以商品房销售合同首次网签备案时间为准。发文日期之前已网签备案的合同取消后、改签再次销售的,不在补贴范围。
发放办法:各房地产开发企业与购房人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并支付全款(含贷款)后,对符合条件的由开发企业将补贴款直接返还购房人。开发企业凭已备案商品房销售合同、商品房销售发票、购房人已领取补贴确认表、月度商品房销售明细汇总表等到铜山区住建局申请结算。铜山区住建局审核后向铜山区财政局申请拨付资金。补贴资金结算时间为2023年1月至7月每月25日前。
补贴资金结算后,铜山区住建局通知商品房合同备案部门将该批商品房锁定,不得再重复申请或发放购房补贴。对已发放购房补贴资金的商品房需要取消销售合同的,由购房人、开发企业分别将该套商品房补贴按原路径退回。各房地产企业和购房者不得弄虚作假,一经发现,按规定降低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等级或记入信用评价。
申请资料:1、月度商品房销售明细汇总表;2、身份证明;3、已备案商品房销售合同复印件;4、商品房销售发票复印件;5、购房人已领取补贴确认表。
资金来源:购房补贴资金按照现行财政体制由铜山区财政局和徐州高新区财政局分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