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公积金能在徐州贷款买房吗?

导语 可持就业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情况证明、贷款前6个月的缴存明细账以及中心规定的贷款相关资料等到我中心相关部门审查同意后,可在我中心申请公积金贷款,具体贷款金额、期限按中心规定执行。

  南通公积金能在徐州贷款买房吗?

  职工在江苏省内其它城市就业并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在我市(户籍所在地)购买自住住房的,可持就业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情况证明、贷款前6个月的缴存明细账以及中心规定的贷款相关资料等到我中心相关部门审查同意后,可在我中心申请公积金贷款,具体贷款金额、期限按中心规定执行。

  办理材料

  1.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

  2.30%以上的首付款发票(原件);

  3.借款人、共同借款人及产权共有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4.借款人、共同借款人、产权共有人常住户口或合法有效居留证件(原件);

  5.婚姻状况证明(结婚证、离婚证或离婚判决书),单身职工,须由其本人在柜面签署单身具结声明书;

  6.个人收入证明(本中心正常缴存公积金的职工除外)(原件3份);

  7.个人信用报告(原件1份);

  8.银行卡(Ⅰ类)。

  注:表格获取渠道请登录gjj.xz.gov.cn“在线下载”栏目下载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徐州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公积金贷款】可获取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贷款利率及相关办事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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