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照护险服务范围和待遇标准

  照护服务包括哪些范围?

  参保人员接受协议服务机构的照护服务,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床位费、照护服务费、护理设备使用费、护理耗材等照护费用纳入照护保险支付范围。

  照护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清洁照料、睡眠照料、饮食照料、排泄照料、卧位与安全照料、病情观察、心理安慰、管道照护、压疮预防和照护、康复照护及清洁消毒等项目。医疗机构提供的照护服务还应包括但不限于检测血糖血压、根据医嘱执行口服、注射及其他给药途径、指导并实施造瘘护理、吸痰护理以及其他专项护理。

  不同服务形式的照护保险待遇标准分别是什么?

  根据不同的服务形式,分别确定不同的“服务包”,并明确各“服务包”包含的服务项目清单,以及相应的服务标准和服务规范。同时,分别明确各“服务包”的基金支付标准。

  1、入住协议服务机构的,按照床日付费。入住医疗机构床日费标准暂定为基金支付48元,其中中小学校在籍学生、学龄前儿童、在校大学生和特殊困难人员基金支付52元;入住养老机构床日费标准暂定基金支付30元,其中中小学校在籍学生、学龄前儿童、在校大学生和特殊困难人员基金支付33元。

  2、接受协议服务机构提供居家照护服务的,照护保险基金对服务机构按月限额支付,月度限额暂定为每人500元。

  3、居家接受家人等非协议照护服务机构照护服务的,对参保人员发放照护补助,补助标准暂定为每人每天15元。

  参保人享受照护保险待遇期间,可同时享受由医保基金支付的门诊统筹待遇,但不得同时享受住院待遇,也不得同时享受由工伤保险、生育保险支付的相关医疗待遇。

  依法应由第三人承担的护理、康复及照护费用,照护保险基金不予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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