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矿业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导语 各学院对复试成绩设定合格线,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根据不同类型研究生培养目标和学科特色,制定复试办法并提前公布,提高复试工作的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
中国矿业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为做好我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4〕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基本原则
复试录取工作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确保安全性、公平性、科学性。
加强对考生的全面考查和综合评价,既注重考生的学业知识,也注重考生的专业能力素质和科研创新潜质,既注重考生的考试成绩,也注重考生的一贯学业表现。
复试过程要政策透明、程序规范、监督机制健全,要提高服务意识、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二、组织管理
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全校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审议确定招生计划分配方案、复试分数线、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等。
研究生院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指导、协调、监督全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与录取工作。
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本单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负责本单位各学科专业招生计划的分配、复试分数线的划定及进入复试考生名单的确定,并对本单位复试过程、信息公开、录取结果负责。
三、复试形式
2025年我校硕士研究生第一志愿考生复试采用现场复试形式,调剂考生采用网络远程复试形式。
四、复试工作
各学院对复试成绩设定合格线,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根据不同类型研究生培养目标和学科特色,制定复试办法并提前公布,提高复试工作的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
(一)复试小组:
各学院根据复试考生人数,按学科专业成立复试小组,组织复试工作。复试小组成员应以各专业的导师为主体,人数一般不少于5人,另设专职秘书不少于1人。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复试小组可以根据需要有一定比例的企业导师参与。招生人数较多的专业,可以平行组织若干复试小组,复试小组成员须随机分配进组。
(二)进入复试考生名单的确定:
1.全国统考
复试采取差额形式,进入复试的考生人数一般不少于各学科专业已公布招生计划的120%。各学院结合分专业招生计划,按学科(类别)、专业(领域)确定复试分数线,提出进入复试考生名单。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
2.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单独考试攻读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考生,复试分数线以学校公布的为准。
3.在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二级以上表彰人员,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免初试资格的考生,须参加复试。
(三)复试资格审核:
考生复试前须向报考单位提交以下材料接受审查,提交方式和时间以各单位通知为准,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1.考生的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原件(留正反面复印件);
2.应届生的学生证原件(需完整注册,每一页均需提交)及本专科阶段成绩单原件(加盖毕业院校成绩管理部门公章),收取相关材料复印件;往届生的学历证书原件和成绩单原件(档案管理部门加盖公章),收取相关材料复印件;
3.思想政治考察表(从研究生院主页“表格下载”或者中国矿业大学研究生招生网“资料下载”处下载);
4.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需提交单位同意定向就业培养证明(从研究生院主页“表格下载”或者中国矿业大学研究生招生网“资料下载”处下载);
5.在读研究生须提交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考生还须在拟录取前提供注销原学籍证明;
6.对于在2025年入学报到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或网络教育本科生考生,须提交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网上确认时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或网络教育本科生考生,现已取得本科毕业证书,需提交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并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考生在2025年新生入学报到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考生,须提交相关学习证明。网上确认时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现已取得本科毕业证书,需提交本科毕业证书原件;
7.报名时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须提交:应届毕业生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毕业生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不能在线验证的提交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持境外学历的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因更改姓名或者身份证号等身份信息导致未通过验证的,除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者《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还须提供具有更改记录的户口簿或者公安机关开具的相关证明;
8.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须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收取相关材料复印件;
9.相关学院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10.考生可提供毕业论文、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等补充材料。
(四)复试内容:
1.学术学位研究生复试内容包括思想政治考核、专业基础知识考查(招生简章公布的复试科目考试内容)、外语综合能力考核、综合素质和能力考核。专业学位研究生复试内容包括思想政治考核、专业基础知识考查(招生简章公布的复试科目考试内容)、外语综合能力考核、专业知识应用和专业能力倾向的考核。
2.思想政治考核主要考查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3.专业基础知识考查须针对招生简章公布的复试科目考试内容对考生基础知识进行考查。线下复试形式的复试科目考试一律采用笔试形式,考试时间2—3小时,试卷满分为100分。考试科目由考生根据《中国矿业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按规定时间在网上选择。
4.外语综合能力考核形式和方法由各学院自主确定。
5.综合素质/专业能力考核考查考生的科研创新能力、逻辑推理能力、语言表达能力、考生实践经验和科研动手能力等。
6.对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还需加试至少2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形式为笔试,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按照《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的执行,考试时间每门不少于2小时。试卷满分为100分, 60分及格。加试科目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7.工商管理硕士(125100)、公共管理硕士(125200)、工程管理硕士(125600)、会计硕士(125300)等专业在复试中须进行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具体形式由学院确定,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五)复试时间及复试成绩
1.我校第一志愿考生复试时间为3月25日—30日,各学院依据实际情况有序开展,具体时间和内容由各相关学院公布,并报研究生院备案。
2.复试前考生应通过线上方式在网上缴纳(2025年统考硕士研究生招生系统)复试费。复试费每人80元。具体缴费安排另行通知。
3.复试成绩包括专业基础知识考查、外语综合能力考核、综合素质和能力考核、专业知识应用考核,各学院科学合理自主确定各部分所占权重及复试成绩合格线。
第一志愿考生复试成绩为复试各方式考核成绩之和(各部分可设相应的权重),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权重在40%~50%,各学院自行确定具体权重并于复试前公布。同一学院不同专业复试成绩权重可以不同,相同专业要采用相同的标准。
(六)复试组织及要求:
1.复试前应根据研究生院审核后的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对考生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查。加强对考生的身份审核及报考专项计划、申请享受初试加分的资格审核。对不符合规定条件或弄虚作假者,不予复试。
2.复试中要严格执行复试程序和复试标准。做好试题保密、复试记录(特别是面试现场记录)等工作,复试过程需录音、录像,面试每生时间不少于20分钟,考生明确表示已作答完毕的可提前结束考核。
3.复试试题、答案均系国家秘密,试题命制需在命题室内完成,至少同时命制A/B两套供抽取。所有命题、评卷等涉密人员必须接受保密培训并签订《保密责任书》,严格落实保密责任。
4.复试期间要坚持并完善随机选定考生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等管理方式,加强复试过程监管,确保公平公正。
5.复试结果将在复试结束后予以公布。复试材料保留3年备查,录音录像资料由学院妥善保管至少3年备查。
6.同一专业学位的全日制和非全日制考生采取统一复试方式,复试成绩分开排序。
7.单独考试考生复试工作由各学院组织安排。
8.复试考生需应在参加复试前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考生复试结束后,不得将考试内容告知他人,不得记录和传播考试过程的音视频等信息,不得通过网络散布有关复试内容的任何信息。如有上述行为,视为违纪,取消考试成绩。
五、调剂工作
报考院校、院系、专业、学习形式在录取阶段发生改变均为调剂考生。
(一)基本要求
1.调剂考生须符合《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中的调剂政策,且符合我校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含招生专业目录中外国语语种要求)。
2.调剂至我校的考生必须达到相应专业“国家A线”。
3.调剂时,考生调入专业应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原则上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未考数学的考生不可调入须考数学的学科、专业(或领域);统考科目专业可申请调剂对应自命题科目专业,反之不能申请调剂;统考科目为数学一的专业可申请调剂统考科目为数学二、数学三的专业,统考科目为英语一的专业可申请调剂统考科目为英语二等专业,反之不能申请调剂。
4.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相关学院根据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
5.调剂考生自行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填报调剂志愿,网址:https://yz.chsi.com.cn。考生报名后,接收调剂生的学院将及时审核考生报考信息并通知相关考生复试。不接受电话、邮件、来人来函等其他方式的调剂申请。
(二)特殊专业、专项计划调剂要求
1.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会计硕士等只能从参加管理类联考各专业的考生中调剂,且必须符合调剂接收专业的报考条件;
2.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只能从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的考生中调剂;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的考生不得调剂到其他学科专业,其他学科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剂到该专业。
3.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不得调剂;
4.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到该专项计划以外;未报考的不得调剂到该专项计划。
5.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若报名时申请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并填报了相关信息,经有关部门审核通过后,调剂阶段可按规定申请调剂“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若报名时未申请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的,不可参加“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调剂复试。
六、录取工作
(一)考生考试总成绩为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加权之和。
总成绩=(初试成绩÷初试总分)×初试权重×100 +(复试成绩÷复试总分)×复试权重×100
(二)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得修改。
(三)复试工作结束后,各学院将考生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和总成绩等信息进行公示。
(四)对以下考生将不予录取:
1.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
2.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加试科目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4.思想政治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其他被认定的违规行为。
(五)拟录取名单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公示(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未经学校公示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六)我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体检与新生入学体检合并。已录取的考生将在开学时参加学校组织的入学体检,体检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执行。体检合格者方可进行学籍注册;体检不合格者则取消其入学资格。
(七)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七、监督制度
(一)学校根据教育部有关政策,推进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确保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规范透明。对于应公开的复试、录取信息,严格按照规定准确、规范、充分、及时予以公开,并做好对所公开信息的审核把关和解释说明工作。
(二)学校和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复试有关工作人员和复试小组成员应严格落实招生工作责任制相关规定,依法正确履行各自的职责。严明招生纪律,加强廉洁自律建设,坚决抵制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
(三)学校加强对复试录取工作的监督检查,及时调查处理考生的投诉和举报,对于失职渎职、徇私舞弊等招生违规事件,一律按规定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切实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和招生录取的公平公正。监督电话:0516-83590333。
本办法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未尽事宜以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等文件和学校相关规定为准。
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22CiiqNXrVMRn96JDaDw3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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