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沂市实验学校2024年秋季一年级新生招生简章

导语 年满6周岁(2018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具有新沂市户籍的本学校施教区的适龄儿童、符合入学条件的外来经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新沂市实验学校2024年秋季一年级新生招生简章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4)的通知》《关于印发<新沂市2024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新教[2024]42号)有关要求,为保证2024年小学招生工作规范有序进行,现制定本校的招生办法。

  一、招生对象

  年满6周岁(2018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具有新沂市户籍的本学校施教区的适龄儿童、符合入学条件的外来经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二、施教区范围

  东至沭河,西至新华路,南至唐店高速公路,北至人民路及碧桂园大都会。

  三、报名方法

  1.线上报名:

  (1)时间:8月1日—8月7日

  (2)方式:

  方式一:支付宝App(搜索徐州市阳光招生平台)

  方式二:苏服办App

  方式三:我的徐州App

  2.线下审核:线下审核时由一名家长携带所有证明材料来校进行审核登记,孩子不需要来学校。

  (1)时间:2024年8月8日至9日(8: 30--11:30, 14:30--17:00)

  (2)地点:敏行楼(进大门北侧一楼)

  四、线下审核所需材料

  1. 监护人房产证明(微信关注“徐州不动产官微”:微信搜索——徐州不动产官微——网上服务——右上角选新沂——住房信息查询——输入信息——保存——打印)。不需要到城投大厦打印。

  2.孩子出生证明原件与复印件。

  3.家庭户口簿原件与复印件(孩子页和户主页复印在一张,父母双方复印在一张)。

  4.孩子父母二代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复印件上面写上联系电话)。

  5.房产证及购房发票或购房合同及购房发票(购房合同应复印第1、2、3、4、14、17页)。

  6.孩子父母离异的,按抚养权归属方提供房产证及购房发票或购房合同及购房发票。

  7.学生户籍随父(母)户籍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籍在一起且从未迁移过,并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籍所在的房产内实际常住,学生父母双方均未有其他住房,持房管部门出具的无房证明,持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产证及购房发票或购房合同及购房发票,不动产官微住房信息查询表。

  (特别提醒:所有材料均需原件和复印件)

  五、其他情况说明

  1.符合入学条件适龄儿童少年,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要在规定时间内到实验学校履行报名手续,凡未能在规定时间到校报名入学的且我校学位已满的,必须服从教育局的统筹安排。

  2.线下材料审核期间,仅限一名家长带齐材料按规定的时间段到校审核。

  3.学生父母要对提供的相关证件和登记信息的真实性负责,一旦查实有关证件或登记信息弄虚作假,学校有权拒收学生入学就读并提请有关部门查处。

  4.新生录取名单公布时间:8月20日。

  六、咨询电话和时间

  咨询电话:13585375608

  15852192511

  咨询时间:8月1日—8月9日

  上午:8:30—11:30

  下午:2:00—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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