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沂市第四中学2023年七年级招生简章

导语 新沂市第四中学发布了2023年七年级招生简章,小升初报名时间、流程及材料安排、学区划分范围等详见正文。

  新沂市第四中学2023年七年级招生简章

  根据《徐州市2023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意见》、《新沂市2023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意见》和《新沂市2023年初中学校七年级招生实施办法》的相关精神,现将我校2023年秋季七年级招生方案公布如下:

  01 学校简介

  新沂市第四中学创办于1985年,伴着教育春天而生,坐落在城区核心地带。开放的新沂四中致力于家校共育促学,近几年被评为“徐州市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徐州市师德建设先进集体”等称号,连续两年获得“新沂市教学质量特别进步奖”,优生比例连续五年跨越式提升!现已发展成为我市办学实力强、教学质量好、学校美誉度高的初中教育窗口单位。

  新沂市第四中学创办于1985年,伴着教育春天而生,坐落在城区核心地带。开放的新沂四中致力于家校共育促学,近几年被评为“徐州市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徐州市师德建设先进集体”等称号,连续两年获得“新沂市教学质量特别进步奖”,优生比例连续五年跨越式提升!现已发展成为我市办学实力强、教学质量好、学校美誉度高的初中教育窗口单位。

  02 施教范围

  新沂市新安街道:

  东起钟吾路,西至新华路,北起陇海铁路,南至新戴河。

  03 施教区确认办法

  (一)学生法定监护人有房产的

  1.户籍、房产证与实际居住地三者一致的,按学生监护人的房产所在地确认。

  2.有多处房产的,按监护人户籍所在地的房产确认。

  3.有唯一房产,但与户籍、实际居住地不一致的,按房产所在地确认。

  4.原房产已拆迁且没有其他房产的,异地安置但未取得房产证的,凭拆迁安置协议房产所在地确认。

  5.购买房产未取得房产证且没有其他房产的,可以选择在户籍或房产所在地入学,但须接受教育局统筹安排。

  6.学生父母离异的,按抚养权归属方的房产所在地确认。

  (二)学生法定监护人无房产的

  1.学生户籍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籍在一起且从未迁移过,并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籍所在的房产实际常住,学生父母双方均未有其他住房的,持房管部门出具的无房证明,按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房产所在地确认。

  2.学生监护人原房产已拆迁,接受货币补偿且确未购房的,凭拆迁协议和无房产证明按学生家庭原户籍所在地确认。

  (三)其他情况

  1.学生的户籍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且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常住,其父母双方均为不在本地的现役军人(含武警)及公派出国工作的专家、技术人员,按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房产所在施教区,凭房产证确定入学的公办初中。

  2.学校优先安排施教区内学生及其监护人户籍、房产证与实际居住地三者一致(以水电缴费单上姓名认定)的学生入学。对于监护人有房产、无同址户籍和有户籍、无房产,及其他文中未述及的特殊情况,如有空余学位能够满足的,施教区学校予以安排入学;学位不足的由教育局统筹安排到相对就近、学位空缺的学校。

  3.在我校学范区无房产的空挂户(无具体的门牌号或挂靠在其他人房产的)的;公寓和门面房的不予认定。

  新沂市第四中学创办于1985年,伴着教育春天而生,坐落在城区核心地带。开放的新沂四中致力于家校共育促学,近几年被评为“徐州市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徐州市师德建设先进集体”等称号,连续两年获得“新沂市教学质量特别进步奖”,优生比例连续五年跨越式提升!现已发展成为我市办学实力强、教学质量好、学校美誉度高的初中教育窗口单位。

  (一)学生法定监护人有房产的

  1.户籍、房产证与实际居住地三者一致的,按学生监护人的房产所在地确认。

  2.有多处房产的,按监护人户籍所在地的房产确认。

  3.有唯一房产,但与户籍、实际居住地不一致的,按房产所在地确认。

  4.原房产已拆迁且没有其他房产的,异地安置但未取得房产证的,凭拆迁安置协议房产所在地确认。

  5.购买房产未取得房产证且没有其他房产的,可以选择在户籍或房产所在地入学,但须接受教育局统筹安排。

  6.学生父母离异的,按抚养权归属方的房产所在地确认。

  (二)学生法定监护人无房产的

  1.学生户籍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籍在一起且从未迁移过,并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籍所在的房产实际常住,学生父母双方均未有其他住房的,持房管部门出具的无房证明,按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房产所在地确认。

  2.学生监护人原房产已拆迁,接受货币补偿且确未购房的,凭拆迁协议和无房产证明按学生家庭原户籍所在地确认。

  (三)其他情况

  1.学生的户籍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且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常住,其父母双方均为不在本地的现役军人(含武警)及公派出国工作的专家、技术人员,按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房产所在施教区,凭房产证确定入学的公办初中。

  2.学校优先安排施教区内学生及其监护人户籍、房产证与实际居住地三者一致(以水电缴费单上姓名认定)的学生入学。对于监护人有房产、无同址户籍和有户籍、无房产,及其他文中未述及的特殊情况,如有空余学位能够满足的,施教区学校予以安排入学;学位不足的由教育局统筹安排到相对就近、学位空缺的学校。

  3.在我校学范区无房产的空挂户(无具体的门牌号或挂靠在其他人房产的)的;公寓和门面房的不予认定。

  04 招生程序及办法

  1.初审确认(7月3日—7日)

  持房产、户籍信息,到所毕业的小学审核确认所在初中施教区学校。

  2.复审确认(7月12日—15日)

  经小学审核确认符合新沂市第四中学施教区的,持相关材料到我校北楼一楼进行现场审核与确认。

  本市户籍从外地返回就读和符合外来随迁子女入学条件的非本市小学应届毕业生,持相关材料到我校进行现场报名及确认。

  3.线上报名(7月27日—28日)

  由所在小学组织网上报名。

  本市户籍从外地返回就读和符合外来随迁子女入学条件的非本市小学应届毕业生,已经现场审核确认的自主网上报名。

  4.学校录取(7月29—30日)

  我校结合审核通过的名单进行网上录取并公布录取名单。

  05 现场确认时上交审核的材料要求

  1.本市户籍小学毕业生须持材料:①房产证明(房产服务中心:城投大厦二楼自助终端打印,或可以通过“徐州不动产官微-网上办事大厅”下载打印《徐州市不动产(住房)查询信息》)【必须提供】;②监护人身份证;③家庭户口簿(父母户籍不在同一处的,出示结婚证);④5月至7月任一个月的水电缴费单;⑤房产证(不动产权证);⑥小学毕业证;2.外来经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须持材料:①居住证(一年以上);②身份证;③家庭户口簿;④经商务工证明(父母在新沂市经营期已满一年以上的工商营业执照,务工人员出具与用人单位签订的用工期已满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其他从业人员出具自谋职业已满一年以上的证明材料);⑤小学毕业证书。⑥租房合同、水电缴费单及房产证(选择第四中学的,还须父母提供在第四中学学范区现居住地居住不少于一年的证明;已购房产的出具房产证、租房居住的出具租赁合同和租住房屋的房产证复印件);⑦5月至7月任一个月的水电缴费单。提醒:以下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律用A4纸复印):监护人身份证(双面复印、父母双方均复印在一张纸上)、家庭户口本(户口本首页【有派出所印章的】与孩子信息页复印在一张纸上;写上父母的联系电话)、结婚证、房产证(不动产权证)、购房合同(复印第1页和第3页、14页或17页签字盖章页)。以上材料原件和复印件都按序号顺序整理好,用档案袋装好,按顺序在封面上写清楚材料名称和联系电话,一并带来。

  提醒:原件现场审核退回,复印件学校留存备查。

  06 咨询服务

  咨询电话(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① 0516-88959182, 15162085778;

  ② 0516-88920995, 13952292546。

  新沂市第四中学

  2023年7月3日

温馨提醒:微信公众号搜索【徐州本地宝】,在对话框回复【新沂入学】即可获取新沂2023年幼升小、小升初报名时间/入口/流程、招生政策等及各学校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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